question-icon 没有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是否有效?

我和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但协议里没提到经济补偿的事儿。现在我离职了,公司也没给我这方面的补偿,可又要求我遵守竞业限制。我就想知道,这种没有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协议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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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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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没有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是否有效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该条文明确了用人单位有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 在司法实践中,没有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协议效力存在一定的复杂性。一般来说,如果协议中没有约定经济补偿,但劳动者实际上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劳动者是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也就是说,即便协议中没有经济补偿的约定,只要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协议并非当然无效,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经济补偿。相反,如果劳动者没有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也未支付经济补偿,此时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可能就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因为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却要求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对劳动者来说是不公平的。 综上所述,没有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协议并不一定无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劳动者履行了义务,就有权获得相应补偿;如果双方都未履行相应义务,协议的效力就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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