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在我国有相关的规定。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2021年7月20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同时,2021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通知》,明确提出已经依法作出征收决定并执行完毕的,予以维持;已经作出征收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已经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尚未调查或作出征收决定的,不再受理、处理。这意味着,自这些政策发布之后,非婚生子女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在之前的法律规定下,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有一定标准的。以《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为例,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也就是说,不同地区的征收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比如,有的地方可能会按照当地人均收入的一定倍数来征收。如果一个地区规定非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人均纯收入的一倍征收社会抚养费。若当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是5万元,那么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可能就需要缴纳5万元的社会抚养费。不过,现在随着政策的调整,这种征收情况已成为过去式。 总体而言,当下非婚生子女不会再面临社会抚养费征收的问题,这一政策的改变也体现了我国生育政策的优化和调整,更有利于保障非婚生子女及其父母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