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犯罪构成。 ### 主体要件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个人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则涵盖了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简单来说,只要是有能力承担法律责任的个人或者组织,都可能成为这个罪名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故意的。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收购的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明知自己的收购行为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规,仍然进行收购。如果是因为误解或者被欺骗等原因而收购了野生动物,不构成此罪。 ### 客体要件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制度。国家为了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这些动物的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等行为进行严格规范。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的行为,破坏了这种保护管理制度,损害了国家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权益。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它明确了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管理规定。 ### 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实施了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非法收购”是指未经合法批准,以金钱、实物等方式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这里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数量、价值等情节有具体的认定标准。 总之,要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需要从主体、主观、客体和客观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只有同时满足这四个要件,才能认定构成此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