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工资是否会强制执行法人财产?


在公司不发工资的情况下,是否会强制执行法人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这意味着公司的财产和法人(这里指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在法律上是相互独立的。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法定代表人一般情况下并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直接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在通常情况下,员工追讨工资,是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而不是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法院会对公司的银行账户、固定资产等进行查封、扣押、拍卖等执行措施,以支付员工的工资。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可能会被涉及。如果法定代表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例如,法定代表人将公司资金转移到自己个人账户,导致公司没有资金支付工资,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法定代表人对公司欠付的工资承担责任,法院有可能会强制执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 此外,如果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证明公司财产和自己的财产相互独立,那么在公司不发工资时,员工也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其个人财产可能会被强制执行。 总之,公司不发工资,一般先执行公司财产,但在法定代表人存在法定的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下,其个人财产也可能会被强制执行。员工在遇到公司不发工资的情况时,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