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盈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照片是否构成侵权?
我想用朋友的照片做一个纪念相册,没有盈利的想法。但朋友担心会涉及侵权问题,我也有点拿不准。我想了解下,在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照片,到底会不会构成侵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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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不以盈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照片是否侵权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首先,要了解肖像权这个法律概念。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每个人对自己的肖像有控制权,他人不能随意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所以,即使不以盈利为目的,如果在使用他人照片的过程中存在丑化、污损照片等行为,那毫无疑问是构成侵权的。比如把别人的照片恶搞成奇怪的样子并传播出去,这就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 另外,如果没有经过照片主人的同意就使用其照片,也可能构成侵权。虽然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像制作纪念相册这种情况,如果没有获得朋友的明确同意,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每个人对自己的肖像有自主决定权,他人不能擅自使用。只有在获得肖像权人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合法使用他人照片。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也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 总之,不以盈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照片并不一定就不构成侵权,关键要看是否存在侵害肖像权的行为以及是否获得了肖像权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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