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继承办理不动产需要什么手续?


在办理公证继承不动产的手续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步骤和要求来进行。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是必不可少的,继承人需要提供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比如身份证。同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也很关键,这可以是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等。对于不动产,要提供其产权证明,像房产证等。此外,还需要亲属关系证明,这个证明能表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一般由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等出具。 接着,要前往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继承人可以亲自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在申请表中要详细说明继承的相关情况。如果继承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公证处,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需要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公证处受理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公证人员可能会通过调查、询问证人等方式,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比如,会核实被继承人的死亡情况、继承人的身份以及亲属关系等。 当公证处审查通过后,就会出具公证书。这份公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证明了继承人对该不动产的继承权利。 拿到公证书后,继承人要携带公证书、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就会办理过户登记,将不动产的产权变更到继承人名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也明确,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