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职务侵占罪的对象。 首先,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必须是“本单位财物”。这里的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各类组织。财物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不仅仅局限于金钱。 从表现形态上看,财物包括有形财物和无形财物。有形财物很好理解,比如公司的办公设备、生产原材料、产品等,这些都是具有实物形态的财产。像一家制造企业里的机器设备、仓库中的原材料,都属于有形财物的范畴。如果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将这些设备或原材料私自占为己有,就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无形财物则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但具有经济价值的财产,例如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虽然它们没有具体的形状,但却能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以商业秘密为例,如果员工将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竞争对手,从而获取私利,这种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职务侵占。 从性质上看,财物既包括单位享有所有权的财物,也包括单位占有、管理的财物。也就是说,即使单位对某些财物不具有所有权,但只要是在其占有、管理之下,同样受到法律保护。比如,单位受托保管的他人财物,如果员工将其非法占有,也构成职务侵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明确了对职务侵占行为的处罚,也从侧面反映了职务侵占罪对象的重要性。 总之,职务侵占罪的对象范围较为广泛,涵盖了多种形态和性质的财物。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单位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