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赠送房产过户是否要交税?
我有一套安置房,想赠送给亲戚并办理过户。但不知道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交税,我对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太了解,所以想问问安置房赠送房产过户到底要不要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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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安置房赠送房产过户是需要交税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税费情况。 首先是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也就是说,接受安置房赠与并办理过户的一方,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契税。一般是按照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来计算契税金额。 其次是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产权转移书据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凭证,赠与房产过户时,赠与双方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 对于赠与人来说,虽然不需要缴纳契税,但在个人所得税方面,通常情况下,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过,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如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情形,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外,还可能涉及一些登记费等小额费用,这些费用相对较少。总之,安置房赠送房产过户过程中,涉及多种税费,具体的纳税标准和操作流程,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机构,以确保准确完成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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