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没房产证是否可以过户?
我家有套安置房,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现在我想把这套房子过户给亲戚,不知道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能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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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安置房没有房产证通常是不可以过户的。我们先来解释一下“过户”这个概念,过户其实就是把房屋的所有权从一个人转移到另一个人的名下,这需要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确认,只有完成了登记,新的产权人才能合法拥有这套房子。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所说的不动产就包括了房屋。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重要凭证,没有房产证,就意味着无法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合法的产权变更登记,所以也就不能完成过户手续。 另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也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就属于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情况,按照这个规定,也是不允许进行转让过户的。 不过,虽然没有房产证不能过户,但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取得了房产证之后,就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办理过户了。不同地区对于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政策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你可以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或者相关政府机构咨询具体的办理条件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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