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是否可以过户给别人?

我家有套安置房,现在想把它过户给亲戚。但我不太清楚安置房在法律上能不能办理过户。想问下安置房到底可不可以过户给别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办理哪些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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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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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否可以过户给别人,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安置房的概念。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一般来说,安置房分为两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对于可以过户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只要安置房取得了完整的产权,就和普通商品房一样可以自由交易过户。比如有些安置房在五年之后,补交了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获得了房产证,就具备了过户的条件。这时候,过户手续和普通房屋过户类似,双方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房产证、买卖合同等,经过审核后,就能完成过户。 然而,也存在不能过户的情况。如果安置房还没有取得房产证,或者不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过户条件,比如还在限制交易期内,那么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因为没有房产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产权归属,不动产登记机构也不会受理过户申请。而且,各地对于安置房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有些地方规定安置房在一定期限内是禁止上市交易的,在这个期限内进行过户是违反规定的。所以,在考虑过户安置房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当地的政策和安置房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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