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共安全违法行为都有哪些种类?


妨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指的是故意或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大量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这些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其种类: 首先,是涉及枪支弹药及管制器具方面。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或者有其他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的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比如没按规定申领持枪证,或者在不准鸣枪的场所随意鸣枪。还有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管制刀具。公安机关对于非法制造、销售、携带和私自保存管制范围内刀具的,会予以取缔,没收刀具,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罚。这是因为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如果被不当使用,会对公共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其次,危险物品管理违规行为。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或者使用危险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够刑事处罚的。危险物品本身具有极大的危险性,一旦管理不善就可能引发严重事故,危害公共安全。 再者,公共聚集场所及活动相关的违法行为。经营旅店、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群众聚集的场所,违反安全规定,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组织群众集会或者文化、娱乐、体育、展览、展销等群众性活动,不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这些场所和活动人员密集,安全措施不到位很容易发生危险。 另外,涉及交通及水利设施等方面。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不听劝阻抢登渡船,造成渡船超载或者强迫渡船驾驶员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航行,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在铁路、公路、水域航道、堤坝上,挖掘坑穴,放置障碍物,损毁、移动指示标志,可能影响交通运输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交通和水利设施关系到公众出行及防洪等安全问题,破坏这些设施会带来严重隐患。 最后,还有一些其他行为。比如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相关规定。例如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相关概念: 妨害公共安全违法行为:指故意或过失危害不特定多人生命、健康或大量公私财产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管制刀具:是被法律限制使用和流通的刀具,非法制造、买卖、携带等属于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