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旧房屋(私房)买卖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我打算买套旧的私房,现在已经和卖家谈得差不多了,准备签合同。但我对这方面法律不太懂,不知道旧房屋(私房)买卖合同里一般有啥条款,要注意些什么,合同生效有啥条件,要是出问题该咋解决,希望懂的人给讲讲。
展开 view-more
  • #私房买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旧房屋(私房)买卖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类型,它规范了私房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要点。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旧房屋(私房)买卖合同的概念。简单来说,它就是卖方将自己所有的旧私房出售给买方,买方支付相应价款的一种协议。这份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对于旧房屋(私房)买卖合同,由于涉及金额较大且交易复杂,一般建议采用书面形式,这样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旧房屋(私房)买卖合同通常包含以下主要条款: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房屋的具体情况,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等;房屋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屋的交付时间和方式;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事宜;违约责任等。这些条款都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当认真协商并明确约定。 关于合同的生效条件,一般来说,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条件,那么只有在条件成就时合同才生效。例如,双方约定合同自办理公证后生效,那么在未办理公证之前,合同虽然成立但并未生效。 在签订旧房屋(私房)买卖合同后,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例如,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并可以要求卖方赔偿因迟延交付而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此外,在旧房屋(私房)买卖过程中,还涉及到产权过户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只有完成了产权过户手续,买方才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总之,签订旧房屋(私房)买卖合同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如果遇到问题,应当及时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