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有什么办法?

我在一个好像没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单位上班,工作时受了伤。我想知道这种非法用工单位对于伤亡人员是怎么进行一次性赔偿的,赔偿的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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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用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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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什么是非法用工单位。非法用工单位指的是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 对于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的赔偿,主要依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该办法规定,非法用工单位必须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赔偿的范围包括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治疗期间的费用涵盖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这些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一次性赔偿金的标准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这里所说的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如果伤亡人员或其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非法用工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就是说,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有权利获得相应的赔偿,并且有明确的法律途径来保障自身权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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