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工作的加班工资怎么算?


在我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工作是两种不同的用工形式,它们的加班工资计算方式也有所不同。下面我们来分别介绍一下。 首先,对于全日制工作的加班工资计算。全日制用工是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这里所说的“工资”,一般是指劳动者的基本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比如,小李是全日制员工,他的月基本工资是5000元,按照每月21.75天的计薪天数来算,他每天的工资就是5000÷21.75≈229.89元。如果他在工作日加班了3个小时,那么他的加班工资就是229.89÷8×3×1.5≈130.27元。 接下来,我们看看非全日制工作的加班工资计算。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目前,我国法律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在法定节假日等是否需要额外支付加班工资并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 不过,一些地方有相关的规定。例如,在上海市,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非全日制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也就是说,如果当地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20元,那么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非全日制劳动者,每小时工资至少应该是20×3 = 60元。 总的来说,全日制用工的加班工资计算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非全日制用工的加班工资计算可能因地区而异。劳动者如果遇到加班工资计算的问题,可以先查看当地的具体规定,也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