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拖欠加班费赔偿是按照总薪的多少来算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经常让我们加班,但是一直拖欠加班费。我想了解下,如果我要求公司赔偿拖欠的加班费,这个赔偿是按照总薪的多少来计算呢?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标准,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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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班费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实际工作中,劳动者加班是常有的事,而用人单位拖欠加班费的情况也不少见。当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那么,拖欠加班费赔偿是按照总薪的多少来算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加班费的支付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这里所说的“工资”,一般是指劳动者本人的小时工资标准或者日工资标准。 接下来,说说拖欠加班费的赔偿问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加班费,劳动行政部门会先责令其限期支付。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那么就需要按照应付加班费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比如,用人单位拖欠您休息日加班的加班费是1000元,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后,它逾期仍未支付,此时它可能需要向您加付500元到1000元的赔偿金。 在实际维权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资条等,以证明自己加班的事实和应得的加班费金额。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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