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账不还,有欠条,起诉之后对方还是不还怎么办?

我借给别人钱,有欠条,对方一直不还,我起诉了,可判决下来对方还是不还钱,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想了解后续有什么办法能让对方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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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欠账不还,持有欠条且起诉后对方仍不还钱的情况时,可通过以下合法途径解决。 首先,在法院作出判决后,若对方未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内偿还欠款,你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这里的二年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采取多种执行措施。例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这就好比把对方存在银行里的钱暂时控制起来,根据法院的要求进行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此外,法院还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如果对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该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若对方明明有还钱的能力却故意不还,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同时,法院还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限制出境能防止对方逃避执行跑到国外;在征信系统记录会影响对方今后的贷款、信用卡申请等金融活动;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则会对其名誉产生影响,促使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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