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完安置房之后可以退房吗?


在探讨买完安置房能否退房这个问题时,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从合同约定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如果在购买安置房时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退房的条件,当这些条件成就时,购房者就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退房。比如合同中规定在某个特定日期前房屋不能交付,购房者可以退房,那么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购房者就可以按照约定来操作。 其次,从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如果安置房出现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等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或者卖方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导致购房者无法实现购房目的,那么购房者就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并退房。 再者,安置房本身的性质和交易限制也会影响退房问题。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有些安置房可能存在交易限制,比如在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等。如果因为安置房的性质或交易限制问题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 此外,还需要考虑双方的协商情况。即使不存在合同约定或法定的退房情形,购房者和卖方也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合同。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解除合同的协议,那么退房也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买完安置房是否能退房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合同约定、法律规定以及双方协商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