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商住一体的公共区域属于谁?

我买了一套商住一体楼里的房子,一直搞不清这楼里的公共区域到底归谁。像大厅、走廊这些地方,平时大家都在用,但产权归属不明确。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讲,商住一体的公共区域所有权到底属于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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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共区域归属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商住一体的公共区域归属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这个概念。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业主既拥有自己房子的专属权利,也对小区的公共区域享有相应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里的共有部分就涵盖了商住一体建筑中的公共区域,像大厅、走廊、楼梯、电梯、外墙等。这些公共区域是为了满足所有业主的共同使用需求而存在的,并非某一个业主或开发商单独所有。 再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对于商住一体的建筑而言,这些规定同样适用。也就是说,公共区域的土地使用权也由全体业主按份共有。 所以,商住一体的公共区域属于该建筑的全体业主共有。全体业主对公共区域享有平等的使用权利,同时也需要共同承担维护和管理公共区域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开发商或者个别业主擅自占用、处分公共区域,其他业主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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