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青年房的归属权是谁?
我结婚后和爱人有一套青年房,现在我们因为一些事闹得不太好,开始考虑财产分割问题了。我不太清楚这套婚后的青年房到底归谁,是夫妻双方共有,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方式?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展开


婚后青年房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在婚前取得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专属于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婚后的青年房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一般情况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的工资收入支付了购房款,不管房屋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对该房屋享有平等的权益,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平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处理,但也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果婚后青年房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且仅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也没有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等情况,那么该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外,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婚后青年房的归属要综合购房资金来源、产权登记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