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驳回商标复审是怎样的?


部分驳回商标复审,是指商标申请人在收到商标局下发的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后,对商标局的部分驳回决定不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重新审查的请求。 从概念上来说,商标局在审查商标申请时,可能会认为商标中的某些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与在先商标存在近似等情况,就会对这部分项目予以驳回,而其他符合要求的项目则给予初步审定公告。比如,你申请的商标用于服装、化妆品等商品,商标局认为化妆品与他人在先商标近似,就驳回化妆品这一项目的申请,而服装项目可以通过,这就是部分驳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部分驳回商标复审的流程大致如下:首先,申请人要在规定的15天期限内准备好复审申请书、证据材料等文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形式审查,看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符合规定。如果通过形式审查,就会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评审委员们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材料,对商标是否应该核准注册进行全面审查。最后,商标评审委员会会作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部分驳回商标复审是有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必须是原商标注册申请人,而且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同时,要说明复审的理由,比如认为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不成立,自己的商标与在先商标并不构成近似等,并且最好能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关于部分驳回商标复审的成功率,这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商标具有显著性、与在先商标不构成近似等,成功率就会相对较高。比如,你可以提供商标的使用证据、品牌宣传资料等,证明该商标在市场上已经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消费者能够将其与其他商标区分开来。但如果证据不足,或者商标确实与在先商标存在较大的近似度,那么复审成功的难度就会比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