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商品赔偿一般赔偿多少钱?


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关于专利商品赔偿的数额,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计算方式的。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这是什么意思呢?如果权利人因为他人侵权,导致自己的产品销量下降,利润减少,那么减少的这部分利润就可以作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比如,原本权利人一年能销售1000件专利商品,每件利润100元,由于侵权产品的出现,只销售了500件,那么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就是(1000 - 500)×100 = 50000元。而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就是侵权人销售侵权专利商品所获得的利润。比如侵权人销售了800件侵权商品,每件利润80元,那么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就是800×80 = 64000元。 如果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假设权利人曾经将该专利许可给其他公司使用,每年收取许可使用费10万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参照这个许可使用费来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对于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也就是说,如果侵权人是故意侵权,而且情节很严重,比如大规模生产、销售侵权产品,那么赔偿数额可以在前面计算出的数额基础上,最高增加到五倍。 如果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比如一些新型的专利,市场上还没有相关的销售数据,也没有许可使用的情况,那么法院就会综合各种因素,在三万元到五百万元这个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此外,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这些合理开支可能包括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比如权利人为了调查侵权人的侵权证据,花费了5000元的调查费,聘请律师花费了20000元的律师费,这些费用都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