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专利侵权抗辩事由有哪些?

我被人起诉专利侵权了,心里特别着急。我觉得自己的行为可能不构成侵权,但又不太确定。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专利侵权的抗辩事由都有哪些,这样我就能看看自己能不能用这些理由来应对这场官司。
展开 view-more
  • #专利侵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专利侵权抗辩事由是指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告用以对抗原告侵权指控的合法理由。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专利侵权抗辩事由。 首先是专利无效抗辩。如果被告能够证明原告的专利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权条件,比如该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那么这个专利就可能被宣告无效。一旦专利被宣告无效,基于该专利的侵权指控也就不成立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其次是不侵权抗辩。当被告实施的技术方案与原告的专利技术方案存在实质性差异,不落入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时,就不构成侵权。这就好比两个物品虽然看起来有点像,但关键的功能和结构不一样,那就不能说其中一个侵犯了另一个的专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如果被告的行为不在这些规定范围内,就不构成侵权。 还有先用权抗辩。如果被告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这是为了保护那些在专利申请之前就已经在相关领域进行生产经营的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一家企业在别人申请专利之前就已经开始生产某种产品,并且有相关的生产记录等证据,那么在原有的生产规模内继续生产该产品,就不构成侵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此外,还有权利用尽抗辩。当专利权人自己或者许可他人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简单来说,就是专利产品一旦合法进入市场流通,专利权人对该产品的权利就已经“用尽”了。比如专利权人将一批专利产品卖给了经销商,经销商再将这些产品销售给消费者,消费者使用这些产品就不构成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五条也对此作出了规定。 最后,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也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这是为了鼓励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发展。比如科研机构为了进行科学实验,使用了某项专利技术,这种情况下就不构成侵权。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