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审查操作规程中实质审查的手续是什么?


专利实质审查是对申请专利的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实质性内容所作的审查。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专利审查操作规程中实质审查的手续。 首先是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申请人随时可以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这里所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申请人需要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在请求书中说明发明的名称、申请号等基本信息,同时缴纳实质审查费。实质审查费的数额在《专利收费标准及减缓比例》中有明确规定。 接着,专利局收到实质审查请求书和相关费用后,会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主要查看请求书的格式是否正确、费用是否足额缴纳等。如果形式审查通过,专利局会启动实质审查程序。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对申请的专利进行全面的检索和分析,对比现有技术,判断该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可能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如果审查员认为申请存在问题,比如权利要求不清楚、缺乏新颖性等,会在通知书中指出问题,并要求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答复。申请人需要针对审查意见进行认真分析,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意见陈述书,对审查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如果需要修改申请文件,要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修改,并说明修改的原因和依据。这一过程依据的是《专利审查指南》中的相关规定。 如果申请人的答复和修改能够消除审查员指出的问题,专利局会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申请人在收到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手续,缴纳登记费、年费等费用。如果申请人的答复未能满足要求,审查员可能会再次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如果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总之,专利实质审查手续涉及多个环节,申请人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专利局的要求办理,以确保专利申请能够顺利通过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