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打架已判刑后医药费一定要给吗?

我之前和人打架,后来被判刑了。现在对方找我要医药费,我觉得都已经判刑了,是不是就不用再给这医药费了啊,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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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架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打架事件中,即使行为人已被判刑,医药费通常也是一定要给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两个不同性质的责任,即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国家司法机关依照刑事法律对其犯罪行为及本人所作的否定评价和谴责。在打架导致他人受伤并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时,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等罪名,行为人会被判刑,这就是承担刑事责任的体现。比如,《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对于自己因违反合同,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或者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人身权利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在打架事件中,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导致对方产生医药费等经济损失,这就产生了民事赔偿责任。 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是相互独立的,承担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判刑是对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而赔偿医药费是对受害者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弥补,两者不能相互替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所以,即使打架者已经被判刑,仍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受害者的医药费等相关费用。如果拒绝支付,受害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在判决后,如果侵权人仍不履行赔偿义务,受害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通过查询、冻结、划拨侵权人的财产等方式来实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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