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过房租转让费后还需要交房租吗?
我转了一个店面,给了上一任租户一笔房租转让费。现在房东来跟我要房租,我有点懵,我已经交了转让费,这钱不就涵盖了房租吗?我不太清楚后续到底还用不用再交房租,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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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交过房租转让费后是否还需交房租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房租转让费”和“房租”这两个概念。 房租转让费,通常指的是租户在租赁期内,将房屋转租给他人时,向新租户收取的一笔费用。这笔费用包含了原租户对房屋进行的装修、购置的设备、店铺的经营声誉等价值,也可以理解为新租户为了获得该店铺的经营权而支付的对价。而房租则是租户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房东支付的使用房屋的费用。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意味着,即使新租户向原租户支付了转让费,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并没有改变,新租户要承担支付房租的义务。 在实际生活中,房租转让费和房租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转让费是原租户和新租户之间的交易行为,与房东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而房租是基于房东和原租户之间的租赁合同产生的,新租户在接手店铺后,就相当于在原租赁合同的基础上继续履行义务,所以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向房东支付房租。 当然,如果在转让过程中,原租户、新租户和房东三方有特别约定,例如原租户已经将剩余租期的房租支付给房东,并且在转让时将这部分费用包含在转让费中,那么新租户在剩余租期内可能无需再支付房租。但这种情况需要有明确的书面协议作为依据。 交过房租转让费后一般情况下还是需要交房租的。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新租户在接手店铺时,一定要仔细审查原租赁合同的条款,明确房租的支付方式、时间和金额等信息,并与原租户和房东进行充分的沟通,最好形成书面协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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