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7天不想工作了,会得到报酬吗?
我在一家公司试用期干了7天,现在不想继续干下去了。但不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这样中途离职能不能拿到这7天工作的报酬,心里很没底,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情况。
展开


在这种情况下,您是有权获得报酬的。首先解释一下劳动报酬这个概念,劳动报酬就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后,用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支付给劳动者的金钱。当您在试用期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那么用人单位就应该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支付给您相应的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也明确指出,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也就是说,只要您在试用期的7天里正常工作了,为公司创造了价值,公司就不能以您试用期离职为由,不支付给您这7天的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支付,您可以先和公司友好协商,要求公司支付报酬。要是协商没有结果,您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