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产品质量法的处罚包括哪些?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所面临的处罚包含多种类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民事赔偿责任。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如果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带来了人身或财产损失,生产者或销售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是行政处罚。《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此外,该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对于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根据第五十二条,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最后是刑事责任。《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严重到一定程度,就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相关罪名,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比如有期徒刑、罚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