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私自离开居住地会怎么处罚?
我因为一些事情被取保候审了,之前办案人员跟我说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私自离开居住地。但最近家里有点急事,我没来得及报备就离开了。现在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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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私自离开居住地,执行机关可以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 首先,如果情节较轻,可能会被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具结悔过就是要求被取保候审人写一份保证书,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以后遵守规定。重新交纳保证金是让其再次拿出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保证,提出保证人则是找一个符合条件的人来保证其遵守规定。 其次,如果情节严重,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改为逮捕。这意味着被取保候审人会被重新关押在看守所等场所,等待后续的审判程序。因为私自离开居住地可能会影响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司法机关为了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会采取更严格的措施。 所以,在取保候审期间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若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居住地,应及时向执行机关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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