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


普通肇事逃逸的处罚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详细分析。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普通肇事逃逸”的含义。它指的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但事故未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情况。 从行政责任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也就是说,一旦被认定为普通肇事逃逸,逃逸者会面临罚款的处罚,罚款金额在二百元到二千元这个区间内,具体数额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同时,还可能会被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这并不是一定会执行,而是“可以并处”,由执法部门根据具体情节判断是否需要进行拘留。 在驾驶证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是非常严厉的处罚,意味着逃逸者将失去驾驶机动车的资格,并且这种限制是终身的。即使只是普通的肇事逃逸,也会面临这样严重的后果。 从民事责任的角度来说,肇事逃逸者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因为肇事逃逸导致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那么逃逸者基本上要承担事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赔偿,包括对方车辆的维修费用、人员的医疗费用等。如果逃逸者拒绝赔偿,受害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逃逸者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普通肇事逃逸不仅会面临行政上的罚款、拘留以及吊销驾驶证且终生禁驾的处罚,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正确的做法是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积极救助伤者,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