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违约金的标准是怎样的?
我签了一份租赁合同,现在可能要违约了,不知道违约金该赔多少。想了解下在租赁合同里,违约金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是有固定数额,还是有一定的计算方式呢?心里没底,怕赔多了或者赔少了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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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合同中,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时,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它的主要作用是对守约方进行补偿,同时对违约方起到一定的惩罚作用。 关于违约金的标准,首先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也就是说,租赁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自行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例如,双方可以约定如果承租人提前退租,需要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然而,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是可以请求调整的。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一般来说,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通常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比如,若违约金数额远远超过了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降低。 在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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