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法人要负什么责任?


当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时,法人需要承担多方面的责任。首先,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法人代表公司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如果员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法人所在的公司需要承担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等责任。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次,行政责任方面,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劳动报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在这个过程中,法人有义务配合劳动行政部门的调查和整改要求,如果公司拒不执行,法人可能面临更严厉的行政处罚。 最后,在刑事责任上,如果公司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法人可能会被追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法人作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很可能会成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