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身损害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人身损害,想了解一下人身损害方面的司法解释。我不太清楚这个解释里对于赔偿范围、责任认定这些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具体有哪些内容能保障我的权益,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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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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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司法解释全称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为解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首先,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简单来说,就是受到伤害的人或者因伤害死亡者的家属。而赔偿义务人则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例如,开车撞人的司机、有安全保障义务却未尽责的商场等。 关于赔偿范围,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这意味着,因受伤去医院看病的费用、因为养伤不能工作少赚的钱等,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比如,因伤残疾后需要购买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还有需要别人照顾护理产生的费用等。 若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在责任认定方面,该解释也有详细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典规定承担连带责任。比如,两个人一起殴打他人致伤,他们就要一起对伤者的损失负责。此外,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比如商场地面湿滑未设置警示标志导致顾客摔倒受伤,商场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人身损害司法解释在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规范赔偿责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解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提供了全面且细致的法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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