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时如何赔偿孕妇?
我是一名孕妇,所在的公司突然宣布解散。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不知道公司解散时会怎样赔偿我这样的孕妇。我想了解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方式,毕竟我现在的情况比较特殊,很需要这方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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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解散的情况下,对于孕妇的赔偿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劳动合同终止是指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劳动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经济补偿则是在一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一种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而该法第四十六条又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对于经济补偿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说明,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虽然孕妇是特殊群体,但公司解散属于客观情况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不会因为是孕妇就有额外的特殊赔偿。不过,孕妇可以正常按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获得相应赔偿。比如,孕妇在公司工作了3年,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她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就是3×5000 = 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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