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里的人身权有哪些?
我自己写了一本书,听说著作权里有人身权这部分,不太清楚具体包含哪些内容。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著作权里的人身权到底有哪些呢?这些权利对我保护自己的作品有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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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里的人身权,是指作者基于作品创作所享有的与人身相联系且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是发表权,这是作者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简单来讲,就是作者有权决定自己的作品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向社会公开。比如,作家完成一部小说后,他可以选择立即在出版社出版发行,也可以选择先在网络上连载,或者暂时不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发表权是著作权中的一项重要权利。 其次是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作者可以决定在作品上署真名、笔名或者不署名。比如,有的作家喜欢用本名发表作品,而有的则用笔名,这都是署名权的体现。署名权的意义在于确认作者的身份,保护作者的创作成果不被他人冒用。 还有修改权,指作者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当作品发表后,如果作者觉得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或者随着时间推移和自身思想的变化,想要对作品进行修改,那么他就可以行使修改权。例如,画家对自己已展出的画作进行修改。 最后是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这意味着他人不能擅自对作品进行恶意修改、增删等破坏作品原意的行为。如果有人未经作者同意对作品进行了歪曲、篡改,作者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这一权利同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得到了明确规定。 这些人身权是著作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保护了作者的精神利益和创作成果,使作者能够在法律的框架内充分行使自己对作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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