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所得税申报添加赡养老人前后金额不变是怎么回事?

我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添加了赡养老人这一项,按照规定应该能扣除一定金额从而让纳税金额减少。但申报后我发现金额和没添加时一样,这是怎么回事啊?我不太懂,是我操作有误,还是有其他原因呢?希望能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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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添加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后金额却未发生变化,可能存在多种原因。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基本概念。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赡养老人的负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给予的一项扣除政策。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出现添加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后金额不变的情况,可能是由于扣除标准未达到起征点。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每月5000元。如果您的收入在扣除了其他法定扣除项目(如五险一金等)后,本身就未达到5000元,那么即使添加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纳税所得额依然为零,所以纳税金额不会有变化。 还有可能是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准确。在申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准确填写被赡养人的信息、分摊方式等内容。如果信息填写有误,税务系统可能无法正确识别并计算扣除金额。例如,非独生子女在选择分摊方式时,如果填写的分摊金额超过了规定的上限,系统可能会按照错误的信息处理,导致扣除无效。 另外,扣除时间也可能是一个影响因素。专项附加扣除是从符合条件的当月开始享受的。如果您在申报时填写的扣除起始时间有误,或者在申报当月还未到扣除生效时间,那么当月的纳税金额也不会因为添加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而改变。 最后,系统处理也可能存在延迟。税务系统在接收和处理申报信息时,可能会因为数据量较大等原因出现一定的延迟。所以,即使您已经正确申报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也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看到纳税金额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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