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且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会判多少?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下面来详细分析认罪认罚且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时的量刑情况。 首先,我们要明确量刑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这是量刑的基本准则。而认罪认罚是一个重要的从宽情节。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也就是说,在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按照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来判决。 在确定具体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阶段、程度、价值等。如果是在侦查阶段就认罪认罚,相比在审判阶段才认罪认罚,从宽的幅度可能会更大。根据相关规定,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在审判阶段认罪认罚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这里的基准刑是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等确定的量刑起点。 以一个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盗窃案件为例。假设根据犯罪情节,基准刑确定为两年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就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表现出较好的悔罪态度,那么可能会在基准刑的基础上按照较大的幅度从宽。比如减少25%,那么最终的量刑可能就是两年乘以(1 - 25%),即一年零六个月。但如果是在审判阶段才认罪认罚,可能只减少10%,最终量刑就是两年乘以(1 - 10%),即一年零八个月左右。 此外,还会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如果犯罪情节较轻,危害不大,又有认罪认罚情节,可能会判处缓刑。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总之,认罪认罚且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具体量刑,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可以与律师充分沟通,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可能的量刑结果。同时,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如实供述,争取获得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