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负次责的警察享受不了补助吗?


在探讨交通事故中负次责的警察是否能享受补助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这里所说的“补助”具体指的是什么。在交通事故的场景下,补助可能有多种形式,比如来自单位的补贴、保险赔付等。 从单位补贴方面来看,对于警察在执行公务期间遭遇交通事故,单位一般会根据内部的规章制度来决定是否给予补助。虽然警察被判定为次责,但这并不一定就意味着不能享受单位补助。很多单位为了保障警察在执行任务时的权益,即使警察负有一定责任,也可能会给予适当的补贴。不过,具体的情况会因单位而异,有些单位可能会规定在特定责任比例下才给予补助,而有些单位则会综合考虑事故的整体情况,包括警察在事故中的行为是否符合职业规范等因素。 从保险赔付的角度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即便警察在事故中负次责,其车辆保险、人身保险等依然可能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例如,如果警察购买了车损险,那么在车辆受损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根据事故责任比例进行相应的赔偿。 此外,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可能还存在一些特殊的政策和补助措施。比如,某些地方可能会设立专门的因公伤亡救助基金,对于在执行公务中受伤的警察给予一定的经济援助。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交通事故中负次责的警察就享受不了补助,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和相关规定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