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而不保’可能有哪些原因?


在法律语境中,“取而不保”是一种较为宽泛的表述,它可能涉及不同的法律场景,下面我们从不同角度来分析可能导致“取而不保”的原因。 从合同角度来看,当一方取得标的物后却无法保障其权益,可能是合同本身存在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如果合同形式不符合法律要求,例如一些重要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可能会导致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从而出现取得了物品却难以保障自身权益的情况。此外,合同条款存在漏洞或歧义也会造成这种现象。比如合同中对于标的物的质量标准、售后保障等约定不清晰,取得方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就难以依据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物权方面,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取得方虽然取得了相关物权凭证,但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登记,那么其物权可能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例如在房屋买卖中,买方支付了房款并拿到了钥匙,但没有及时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此时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真正转移到买方名下,卖方可能会将房屋再次出售给他人,导致买方“取而不保”。 在侵权责任方面,如果取得方取得的物品被他人侵犯了权益,也会出现“取而不保”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比如取得方合法取得了某件珍贵文物,但由于保管不善,被他人故意损坏,而取得方又无法找到侵权人或者无法获得足够的赔偿,就会面临权益无法保障的局面。 从知识产权角度来看,对于一些具有知识产权的作品、发明等,如果取得方没有获得合法的授权或许可,即使取得了相关的载体,也无法保障自己的使用和传播权益。例如未经授权复制他人的软件并使用,一旦被软件著作权人发现,就会面临侵权责任,无法保障自己对该软件的使用。 综上所述,“取而不保”可能是由于合同问题、物权登记不完善、侵权行为以及知识产权授权缺失等多种原因导致的。在实际生活中,我们需要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谨慎处理各类事务,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