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中谁来垫付医疗费?

前几天我开车和另一辆车发生了碰撞,对方受了伤被送去医院。现在医院催着交医疗费,我不确定这笔钱该由谁来垫付。是我必须先垫上,还是对方自己先承担,或者保险公司会直接负责?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想知道到底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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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的垫付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从肇事者一方来说,如果肇事者在事故中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肇事者从法律层面上有义务对受害者的损害进行赔偿,其中就包括医疗费。所以在很多情况下,肇事者可能会被要求先行垫付医疗费。不过,这并非是绝对强制的,如果肇事者经济困难等特殊情况,也不能一概而论要求其必须垫付。 其次,关于保险公司。交强险具有先行赔付的特点。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在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当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一般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在有责情况下是1.8万元。商业险方面,是否垫付要依据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有些商业险合同会规定在特定情形下保险公司可以垫付部分费用,但也有些不会。 再者,受害者自身也可以垫付医疗费。在肇事者无法及时垫付,保险公司手续未办理完成等情况下,受害者为了及时得到救治,可以自行先支付医疗费用,之后再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向责任方和保险公司进行追偿。 此外,如果事故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情形,如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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