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结果没下来时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在工伤认定结果还未下来的时候,用人单位能否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对于工伤职工,法律有着特殊的保护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结果没下来时,虽然还不能确定劳动者是否属于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但只要劳动者处于停工留薪期等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就不能依据上述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规定的是无过失性辞退,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情况。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是经济性裁员。 不过,如果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即使工伤认定结果没下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为第三十九条赋予了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结果没下来且自己处于法定医疗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自己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工伤认定结果没下来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劳动者要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