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到期后递检察院审查起诉是怎么回事?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用被关押在看守所,而是在规定的范围内自由活动,但要遵守一定的规定,等候司法机关的进一步处理。当取保候审到期后,案件递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就会将案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检察院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后,会全面审查案件的事实、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在审查过程中,检察院可能会出现几种情况。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会根据检察院的指控进行审判,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以及如何量刑。 要是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如果经过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另外,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也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所以,取保候审到期后案件递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续的走向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检察院的审查结果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