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有哪些规定?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孩子归对方抚养,我想知道在法律上,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是怎么规定的。比如抚养费的数额怎么确定,要给到孩子多大,支付方式是怎样的,这些我都不太清楚,希望能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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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费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关系到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双方的权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规定。 首先,关于抚养费的数额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司法解释,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其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情况下,抚养费应给付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但如果子女虽已成年,但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再者,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另外,如果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正当理由,子女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同样,如果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也可以请求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总之,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的规定是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的,目的是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兼顾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在处理抚养费问题时,双方应遵循法律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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