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应怎样公平分配?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对共同财产分配犯难。我们有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些共同财产是怎么规定公平分配的,想了解一下具体该如何操作,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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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是从结婚登记开始,到离婚或一方死亡时结束。在这个期间,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通常都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首先,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分配共同财产。这种方式比较灵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分配方案。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例如,双方可以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相应的补偿;或者存款按照一定比例分割等。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多方面因素。照顾子女权益方面,如果有子女且子女跟随一方生活,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配一些财产给抚养子女的一方,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照顾女方权益是基于男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实际情况,给予女方一定的倾斜。而照顾无过错方权益,是指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那么在财产分配时,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财产。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一般会将房产判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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