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债务该如何划分?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有一些债务,有我自己借的,也有我们一起借的。我不太清楚这些债务在离婚后会怎么处理,是都我来还,还是两个人一起还,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离婚后债务划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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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离婚后债务的划分主要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这两个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了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而夫妻个人债务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有共同财产,先从共同财产中偿还债务;如果共同财产不够偿还,或者财产是各自所有的,夫妻双方可以商量怎么偿还债务;要是商量不成,就由法院来判决。 而对于夫妻个人债务,一般由负债的一方自己偿还。比如一方在婚前为了自己的事情借的钱,或者在婚后以个人名义借的、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钱,都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总之,判断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对于离婚后债务的划分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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