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债务如何划分?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对债务划分问题很头疼。我们在婚姻期间有一些共同债务,也有我个人名义借的债务。我不知道这些债务在离婚后到底该怎么分,是都一起承担,还是各管各的?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离婚后债务划分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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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债务的划分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两个重要的概念,即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通俗来讲,就是两口子一起为了家庭过日子、一起做生意或者两人都同意借的钱,这就是共同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而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借的钱,或者在婚后背着另一方借了一大笔钱去做和家庭生活无关的事情,像赌博等,这些就是个人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个人债务由负债的一方自己承担偿还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判断债务是共同还是个人,需要结合债务的用途、金额大小、双方的约定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确定。比如,一方借款用于给家里购买日常用品、支付孩子学费等,这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而如果一方借款去投资自己的个人项目,且另一方并不知情也未从中受益,那就可能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债务划分存在争议,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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