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间给予经济帮助的数额与执行是怎样的?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离婚后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帮助是有明确规定的。下面将详细解释相关的数额确定和执行问题。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离婚经济帮助的概念。离婚经济帮助是指在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这里所说的生活困难,一般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或者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等情况。 关于经济帮助数额的确定,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法院在确定数额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这些因素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比如双方的收入、财产情况等。如果给予帮助的一方收入较高、财产较多,那么可能给予的经济帮助数额会相对多一些;而接受帮助一方的困难程度也是重要考量因素,如果其生活非常困难,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那么经济帮助数额可能会提高。此外,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的长短也会有一定影响,一般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长的,给予帮助的数额可能相对多一些。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执行方面,如果双方能够就经济帮助达成协议,那么就按照协议的内容执行。比如双方约定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帮助金,那么给予帮助的一方就应当按照约定按时支付。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就需要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判决后,若一方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 需要注意的是,经济帮助是有一定期限的。通常是在离婚时一次性给予或者在一定期限内分期给予。这个期限会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确定。总之,离婚后‘夫妻’间给予经济帮助的数额和执行都要依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