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母子女还有什么关系呢?


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一个在法律层面有着明确界定的问题。下面从不同方面为您详细解读。 首先,从法律基本概念来讲,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基于血缘或者合法的收养等关系而产生。这种关系是一种自然的或者经过法定程序确立的身份关系,具有很强的稳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也就是说,不管父母婚姻状态如何改变,孩子依旧是双方的子女。例如,小明和小红离婚了,但他们和共同生育的孩子小刚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不会因为离婚而消失。 在抚养方面,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孩子还未成年或者是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就需要承担起抚养的责任。比如说,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就要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可以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探视权方面,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也是为了保障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够和孩子保持正常的情感交流和联系。比如,老张和老李离婚后,孩子由老李直接抚养,老张就有权利去探望孩子,老李有义务提供协助,保障老张的探视权得以实现。 在继承方面,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即便父母离婚,子女依然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同样,父母也可以继承子女的遗产。这体现了法律对基于血缘等关系产生的身份权利的保护。例如,子女先于父母去世,父母依然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子女的遗产。 综上所述,离婚后父母与子女之间在身份、抚养、探视、继承等多方面都保持着明确的法律关系。这些法律规定旨在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关系的相对稳定,也明确了父母在离婚后对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