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后男方出资买的房子写了两个人的名字,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老公结婚后,他出钱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写了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房子法院会怎么判,是一人一半,还是会考虑他出资的情况呢?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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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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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婚后男方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问题是很多人关注的焦点。下面我们就从法律的角度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 对于婚后男方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子,从法律认定上来说,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是男方出资,但登记在两人名下这一行为,在法律上可以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这种赠与使得女方也成为了该房产的共有人。 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具体到这套房子,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房子的分割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就按照协议来处理。例如,双方可以协商房子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或者将房子出售,双方分割售房款等。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法院会考虑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贡献、家务劳动贡献等。虽然是男方出资购房,但女方可能在家庭生活中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照顾子女等责任,这些也会在分割财产时被考虑进去。法院还会考虑子女的抚养情况,如果有子女且子女跟随一方生活,为了保障子女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稳定,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适当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此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也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综上所述,婚后男方出资买的房子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在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最终的分割结果要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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