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房时,哪些情况下属于个人财产?


在婚后购房时,判断哪些情况下房产属于个人财产,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用一方的个人财产购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这里所说的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比如婚前的存款、房产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在婚后,夫妻中的一方用自己的婚前财产全款购买了房屋,并且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其个人财产。例如,小张在结婚前有一笔50万元的存款,婚后他用这笔存款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并将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张的个人财产。 其次,由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是,如果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该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并且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该房屋就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小李和小王结婚后,小李的父母出资为小李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小李名下,同时明确表示这是给小李个人的,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李的个人财产。 最后,夫妻双方签订财产协议,明确约定该房屋属于一方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如果夫妻双方签订了书面的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婚后购买的某套房屋归一方所有,那么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该房屋就属于约定的一方个人财产。例如,小赵和小孙夫妻二人签订了财产协议,约定婚后购买的一套房子归小赵所有,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赵的个人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