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婚后加名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和提供哪些证件?
我和爱人结婚后,想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但是不清楚具体要走什么流程,需要准备哪些证件。也不知道会不会很麻烦,担心自己准备不全资料来回跑,所以想了解一下详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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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从法律角度来说,这属于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这意味着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变化,原本可能只有一方拥有完整产权,现在要将另一方也登记为产权共有人。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对于婚后房产证加名字,通常需要以下手续和证件:首先是证件方面,夫妻双方需要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手续方面,第一步是准备好上述证件后,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加名申请,填写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查看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审核通过后,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比如工本费等。最后,经过一系列程序后,不动产登记中心会进行变更登记,将另一方的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 整个过程中,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的要求和流程上会有一些细微差别。有些地方可能还会要求夫妻双方提供财产约定协议等文件,以明确加名后房屋产权的份额等问题。所以在办理之前,最好先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以确保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顺利完成加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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